2022年8月30日,深圳市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通過了《深圳經濟特區數字經濟產業促進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自2022年11月1日起實施?!稐l例》全面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發展數字經濟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國家關于深入實施數字經濟發展的戰略部署,立足深圳產業發展實際,以數字經濟核心產業促進為主線,聚焦數字經濟產業發展的全生命周期和全鏈條服務進行制度設計。
一、立法必要性
制定《條例》是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數字經濟戰略部署的需要。黨的十九大報告提出,要建設網絡強國、數字中國、智慧社會。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支持深圳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先行示范區的意見》要求深圳“打造數字經濟創新發展試驗區”。習近平總書記在深圳經濟特區建立40周年慶祝大會上明確指出“要圍繞產業鏈部署創新鏈、圍繞創新鏈布局產業鏈,前瞻布局戰略性新興產業,培育發展未來產業,發展數字經濟”。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發展數字經濟的戰略部署,深圳有必要為數字經濟產業創新發展先行示范,貢獻深圳經驗。
制定《條例》是鞏固提升我市數字經濟產業核心支柱產業地位的需要。數字經濟產業作為近年來我市經濟高質量發展的核心引擎之一,2021年深圳市數字經濟核心產業增加值總量和占全市GDP比重都位居全國第一。深圳開展數字經濟產業立法,對進一步鞏固提升數字經濟產業的核心支柱產業地位,推動政府、企業、高等院校、研究機構、社會組織等提高思想認識,匯集各類資源,形成工作合力,進一步做大做強數字經濟產業,全力打造全國數字經濟創新發展試驗區和全球數字先鋒城市具有重要意義。
制定《條例》是破解數字經濟產業發展痛點難點問題的需要。當前我市數字經濟產業發展存在管理體制機制創新不足、信息基礎設施配套不全、數據資源要素利用率不高、關鍵核心技術受制于人、對外開放合作不夠深入等諸多痛點難點問題。與此同時,云計算、大數據、物聯網、工業互聯網、區塊鏈、人工智能、虛擬現實和增強現實等數字技術層出不窮,數字經濟新業態、新模式不斷涌現,其發展對于社會管理和治理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運用經濟特區立法權在數字經濟產業領域開展立法,有利于破解數字經濟產業發展痛點難點問題,形成與數字經濟產業發展相適應的營商環境,為數字經濟產業健康發展提供法治保障。
二、主要內容
《條例》共設九章七十五條,包括總則、基礎設施、數據要素、技術創新、產業集聚、應用場景、開放合作、支撐保障、附則等九個方面,其主要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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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加快新型基礎設施布局,筑牢數字經濟產業發展的基石,在數字基礎設施建設方面,一是厘清數字基礎設施的范圍,提出統籌推進信息、融合、創新等數字基礎設施建設,針對本市重大產業發展需求和應用場景,遵循綠色發展原則,編制本市數字基礎設施建設規劃。二是明確通信網絡、算力、數字技術、智能制造、智能交通、智慧能源、智慧市政、創新等基礎設施的建設部門和建設原則。
(二)培育數據要素市場
為更大程度發揮數據資源作為關鍵生產要素對于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的重要作用,優化數據要素的市場化配置,激發市場活力,在健全數據要素市場方面,一是完善數據要素市場體系,通過市場培育、數據開源、數據融合、數據評估、數據交易規則、第三方數據服務等規定,進一步推動各類數據要素快捷流動、各類市場主體加速融合。二是確立保障安全與發展數字經濟并重的原則,建立健全網絡安全、數據安全保障和個人信息保護體系。三是探索建立數據生產要素會計核算制度,準確、全面反映數據生產要素的資產價值,推動數據生產要素資本化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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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補齊關鍵核心技術短板,保護數字知識產權,在加強技術創新方面,一是加強數字經濟領域關鍵核心技術攻關,推動政府部門協同高等院校、科研機構和企業在高端芯片、基礎和工業軟件、人工智能、區塊鏈、大數據、云計算、信息安全等領域的數字關鍵核心技術攻關。二是加快數字經濟領域高水平科研及產業轉化平臺建設、推進數字經濟產學研合作,并規定利用財政性資金或者國有資本購置、建設的科技創新平臺和重大科技基礎設施,按照規定向社會開放。三是推進數字經濟相關標準體系建設,鼓勵科研機構、行業協會、產業聯盟、企業等參與制定數字經濟國際規則、國際標準、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和地方標準,自主制定數字經濟團體標準、企業標準。
(四)推動數字經濟產業集聚
為有效配置和充分利用產業發展所需的高質量基礎設施、公共服務、商務服務等資源,更大程度降低企業之間協作發展的成本,在推動產業集聚方面,一是促進相關領域數字經濟產業向集群化發展升級,根據產業特點和區域優勢統籌規劃各自領域數字經濟產業集群空間布局。二是統籌規劃建設數字經濟產業特色園區,提升產業園區智慧化服務水平。三是鼓勵數字經濟產業生態主導型企業搭建生態孵化平臺,引領中小微企業協同建設生態圈,形成大中小微企業協同共生的數字經濟產業生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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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充分發揮數字經濟對改造提升傳統產業的支點作用,并通過拓展應用場景以助推數字產業發展和數字技術不斷更新迭代,增強數字經濟競爭力,《條例》在數字經濟應用場景方面,一是圍繞產業數字化,以支持制造業、服務業領域的數字化改造和轉型升級為主線,推動數字技術與實體經濟的深度融合,助推我市產業數字化進程。二是明確本市城市治理、政務服務、交通、醫療、文化體育、金融、教育等場景的數字化應用及推進主體。三是規定各類應用場景的服務保障措施,促進全社會平等參與數字生活。
(六)深化國內國際開放合作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的《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和《關于支持深圳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先行示范區的意見》的有關要求,《條例》在深化開放合作方面,一是深化數字經濟產業國際合作,加強同國內其他區域數字經濟產業合作,積極融入國內國際雙循環。二是推動建設粵港澳大灣區大數據中心和標準化體系,推動粵港澳大灣區數據共享和數字認證體系互認互通,加強粵港澳大灣區數字經濟協同發展。三是支持數字經濟產業生態主導型企業發起設立國際性產業與標準組織,吸引數字經濟領域國際性產業與標準組織遷址本市或者在本市設立分支機構,鼓勵本市企業和其他組織參與制定國際產業標準。四是提升跨境通信傳輸能力和國際數據通信服務能力,推動本市建設成為國際數據樞紐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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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保障數字經濟健康穩定發展,在支撐保障方面,一是規定市人民政府在政務服務、財政、稅收、金融、人才、知識產權、土地供應、電力接引以及設施保護等方面完善政策措施,為數字經濟產業健康發展提供保障。二是明確相關政府部門在支持數字經濟產業發展方面的相應舉措。三是推進知識產權快速維權體系建設,加強數字經濟領域知識產權保護,依法打擊知識產權侵權行為。四是健全市場準入、公平競爭審查和監管等制度,并對數字經濟產業創新探索等實行包容審慎監管,建立彈性監管工作機制。五是規定市有關部門、企業等數據處理主體應當健全安全管理制度,落實安全保障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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