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浙江省公共數據和電子政務管理辦法》媒體通氣會上的情況通報
(2017年3月28日)
2月27日,省政府第81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了《浙江省公共數據和電子政務管理辦法》。央視《新聞聯播》對此還作了報道。該《辦法》(省政府令第354號)已于近日公布,這是我省在公共數據和電子政務相關領域出臺的第一部省級政府規章?!掇k法》立足浙江實踐和發展需要,對公共數據和電子政務規劃與建設、管理與應用、安全與保障等方面作出了相應規范,對我省“互聯網+政務服務”和大數據建設將具有里程碑意義。下面,我代表省政府辦公廳、省大數據發展領導小組辦公室作情況通報。
一、《辦法》植根于浙江的實踐
首先,“四張清單一張網”改革尤其是浙江政務服務網建設,為《辦法》的出臺奠定了堅實基礎。浙江政務服務網是2014年6月開通的,已實現省市縣鄉村五級聯動。作為全國最早的省級一體化網上政務服務平臺,我們在前端打造建設集約、服務集聚的“政務淘寶”,在后臺構建數據集中、管理集成的“智慧政府”。在按個人辦事、法人辦事進行服務分類的同時,還設置行政審批、便民服務、陽光政務、數據開放、公共資源交易五大板塊,匯聚了全省3300余個政府部門網上服務資源,僅后臺開設的工作人員賬號就超過10萬人。應該看到,“互聯網+政務服務”需要數據的支撐,政務服務“一張網”離不開公共數據“一盤棋”。2016年2月,省政府制定了《浙江省促進大數據發展實施計劃》(浙政發〔2016〕6號),決定成立省大數據發展領導小組,由時任常務副省長袁家軍同志任組長,省政府辦公廳分管領導兼任辦公室主任,并設立省數據管理中心,具體承擔領導小組辦公室職責,統籌全省公共數據和電子政務的規劃、建設與管理工作。以浙江政務服務網為依托,我省加強電子政務基礎設施、數據資源、業務系統的整合,開展技術、應用、管理等多層面的積極探索,在不少領域率先取得突破。比如,全面推進一站式行政審批、行政處罰、公共服務,從對權力事項統一編碼建庫,到基于在線辦理的全程電子監察,再到辦事對象滿意度評價,已初步實現對政府權力運行的閉環管理;率先建設全省兩級部署、分域管理的電子政務云平臺,形成貫通省市縣三級的公共數據交換平臺,發布省級政府信息資源目錄,建設全省統一的用戶實名身份認證體系和公共支付平臺??梢哉f,這些都為《辦法》的制定提供了豐富而鮮活的實踐“養分”,使此部政府規章的出臺水到渠成。
其次,我省在當前開展“最多跑一次”改革,亟須大力度推進公共數據和電子政務領域的創新?!白疃嗯芤淮巍备母?,是我省在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四張清單一張網”改革的基礎上為深化政府自身建設所邁出的第三步。按照車俊省長在省政府第九次全體(擴大)會議上的要求,就是堅持效果導向、需求導向、問題導向,從與群眾和企業生產生活關系最緊密的領域和事項做起,讓廣大人民有更多獲得感。政務服務“一張網”為此項改革創造了良好的平臺和技術支撐,但不容回避,在公共數據和電子政務領域仍然面臨不少深層次矛盾,突出表現在:基礎設施建設條塊割裂,網絡互聯互通不暢,業務系統缺乏協同;數據資源開發利用滯后,難以有效共享;標準不統一,信息安全、數據保護存在隱患;特別是電子文件、電子證照、電子簽名、電子檔案在政務活動中的法律效力不明確,嚴重制約了網上辦事的深度和廣度,也羈絆了“最多跑一次”改革的推進。因此,省政府決定通過立法來促進實踐創新,更好地撬動政府自身改革。
第三,《辦法》為國家實施大數據和電子政務戰略提供了浙江方案。公共數據和電子政務管理,是國家網絡安全和信息化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是貫徹以人民為中心發展思想、以信息化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要實現途徑。近年來,黨中央、國務院對此項工作高度重視,進一步明確發展的總體框架,先后制定了《關于促進電子政務協調發展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4〕66號)、《關于印發促進大數據發展行動綱要的通知》(國發〔2015〕50號)、《關于加快推進“互聯網+政務服務”工作的指導意見》(國發〔2016〕55號)、《政府信息資源共享管理暫行辦法》(國發〔2016〕51號)、《互聯網+政務服務技術體系建設指南》(國辦函〔2016〕108號)等文件,從完善統籌協調機制、提高政務信息資源利用水平、提升政務協同能力、構建網上政務服務體系等方面,對規范和促進公共數據和電子政務工作進行頂層設計。浙江作為政府信息化建設走在前列的省份,應當自加壓力,為國家實施大數據和電子政務戰略積極摸索探路。近年來,我省在全國較早制定了如《浙江政務服務網信息資源共享管理暫行辦法》(浙政辦發〔2014〕137號)、《浙江省電子政務云計算平臺管理辦法》(浙政辦發〔2016〕108號)、《浙江省公共數據共享交換平臺管理辦法》(浙政辦發〔2016〕130號)、《浙江省人民政府電子印章管理暫行辦法》(浙政辦發〔2016〕119號)、《浙江政務服務網電子文件管理暫行辦法》(浙政辦發〔2017〕4號)等相關管理和業務規范。在此基礎上,又在本領域出臺綜合性的省政府規章,相當于推出了一個在全國先行實踐的浙江方案,相信對公共數據和電子政務管理的持續協調健康發展具有積極意義。
二、《辦法》為我省深化“互聯網+政務服務”和大數據建設提供了法律支撐
《辦法》是為現實服務的,主要是圍繞公共數據和電子政務領域的諸多難點、痛點問題,在制度層面予以破解,從而發揮政府規章對實踐的規范引導和保駕護航作用。
?。ㄒ唬﹪@發展不協調問題,致力于構建統籌管理體制機制。公共數據和電子政務管理涉及的部門多、鏈條長,長期以來形成多頭管理、各自為政的體制,帶來了數據壁壘、服務碎片、安全脆弱等弊病?!掇k法》為此規定:縣級以上政府應當加強對公共數據和電子政務工作的領導和協調,由省政府辦公廳負責指導、監督全省公共數據和電子政務管理工作。切實強化規劃約束,要求信息化發展、智慧城市建設等相關專項規劃加強與公共數據和電子政務規劃相銜接;各級行政機關部署電子政務應用時,應當與本地區公共數據和電子政務發展規劃相銜接。加強電子政務建設項目的管理,明確由公共數據和電子政務主管部門統一對電子政務項目建設實施初審,作為審批立項、預算批復的條件,從源頭上把好項目準入關?!掇k法》還以專章形式規范了各方關于信息安全與保障的責任和義務。這些規定將有力促進全省形成上下連貫、分工明確、協同有效的公共數據和電子政務管理運行體系。
?。ǘ﹪@服務不便利問題,積極破除電子材料法律效力障礙。群眾和企業到政府辦事,通常要報送材料,甚至為此反復奔波。而推進全流程網上辦事,又遇到電子材料與紙質材料效力不同等的現實制約,這意味著“最后一公里”仍然需要跑現場。如何更充分地實現“數據跑腿”,讓人辦事更便利?《辦法》此次專門就電子申請、電子簽名、電子證照、電子歸檔等作了一系列規定,用規章為電子政務的技術應用撐腰。比如,除有法律、法規明確規定外,各級行政機關都應當接受能夠識別身份的以電子方式提出的申請,且不得同時要求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履行紙質或者其他形式的雙重義務;按照安全規范要求生成的電子簽名,與本人到場簽名具有同等效力,可以作為法定辦事依據和歸檔材料;各級行政機關使用電子印章系統,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發放電子證照的,電子證照與紙質證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各級行政機關可以單獨采用電子文件歸檔形式。針對辦事過程中“證明多、證明難”的突出問題,規定可以通過公共數據平臺提取、確認證明材料的,行政機關不再另行要求申請人提供內容相同的證明文件。這些規定將積極推動用電子流轉的政務服務取代紙質流轉,以“互聯網+”來減材料、減環節,讓人們辦事更方便省心。
?。ㄈ﹪@信息不共享問題,切實為公共數據管理定規矩。著眼于破除信息孤島,《辦法》對公共數據獲取、歸集、共享、開放、應用等各個環節的管理作了規范。一是明確公共數據采集遵循合法、必要、知情原則,做到“一數一源”,對可以通過共享方式獲得數據的,不得違規通過其他方式重復采集。二是明確公共數據統一編目、逐級歸集的要求,形成公共數據資源目錄,并將目錄中的數據歸集到公共數據平臺,實施人口、法人單位、公共信用等綜合數據信息資源庫建設。三是明確公共數據共享為原則,不共享為例外,按無條件共享、受限共享和非共享三類情況,分別確定數據屬性及共享實現方式。四是明確公共數據開放實行目錄管理,數據開放應采用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易于獲取和加工的方式。這些規定將有效促進數據資源的共享應用,支撐跨部門、跨層級、跨地區協同辦事和綜合監管,充分地挖掘公共數據的價值。
?。ㄋ模﹪@建設不經濟問題,全面推進電子政務集約化。電子政務重復投資、分散建設是一大通病,嚴重影響政府信息化建設的績效。為此,《辦法》立足于實現互聯互通、資源整合,要求對電子政務網絡、政務云平臺、公共數據平臺和容災備份中心等建設實行統一規劃;明確各級行政機關不得新建業務專網,已有業務專網經合理分類后并入電子政務網絡;公共數據平臺由縣級以上政府建立,其他各級行政機關不得新建、擴建、改建獨立的數據中心。同時,強調統籌建設一體化網上政務服務平臺,各級政府按照浙江政務服務網的規范要求建立網上政務服務體系,并延伸至鄉鎮(街道辦事處)、行政村(社區)。這些規定將進一步增強電子政務基礎設施和公共平臺的集約化水平。
三、大力推動《辦法》貫徹實施
首先,抓好學習宣傳培訓。充分利用新聞媒體和網絡媒介,采取專家訪談、法規解讀、專題報道等多種方式,廣泛宣傳《辦法》,讓廣大機關工作人員和群眾、企業知悉相關規定,深度參與“互聯網+政務服務”,更多地獲得數據共享帶來的便利。各級主管部門要積極開展專題培訓,組織人員認真學習《辦法》,推動行政機關切實按規定要求開展工作。就《辦法》貫徹實施情況,還將適時組織督查,促使各項工作落到實處。
其次,全面深化“一張網”建設。以“最多跑一次”改革為牽引,依托浙江政務服務網加強全省公共數據和電子政務建設,充分發揮《辦法》所帶來的制度紅利。一是全面推動政務服務在線辦理,建設一體化移動政務服務平臺,加快構建電子簽名、電子證照、電子歸檔應用的技術支撐體系和應用場景,促進網上網下平臺融合和流程再造。今年要基于“一張網”實現“三個全覆蓋”,即服務事項網上申請全覆蓋、行政服務中心證照快遞送達全覆蓋、政府部門電子印章和電子文件歸檔全覆蓋。二是加快公共數據資源歸集共享應用,編制全省公共數據資源目錄和開放目錄,加快建設省級公共數據基礎平臺,建立健全公共管理和服務機構數據共享機制,實現公共數據統一開放平臺省市縣全覆蓋。本月初,省政府辦公廳發布了第一批《省級公共數據共享清單》,向各級行政機關、行政服務中心先行開放29個省級部門、2600余個公共數據項的共享權限。衢州市行政服務中心率先請求調用與公積金業務相關的數據,此次對接完成后,辦理公積金貸款即進入無需收入證明、征信證明、社保證明等的“無證明時代”。同時,我省還在衢州試點不動產登記一體化改革,通過實現國土、住建、地稅部門的數據共享,人們買賣房屋,只需一次性提交房屋交易、稅收申報和不動產登記的一套材料,就可以完成所有交易事項的辦理,實現不動產登記全業務、全過程“最多跑一次”。省數據管理中心正著手重構全省統一標準的電子證照庫,將進一步規范電子證照歸集方式,推進各類審批業務系統、制證系統與電子證照庫對接聯通,更好地支撐政府部門并聯審批與業務協同。三是加強基礎設施和安全保障工作,推進行政機關業務專網互聯互通,完善電子政務云體系,推動政府部門系統上云,構建一體化安全防護和監管體系。
第三,進一步完善配套措施。根據《辦法》的要求,加快編制全省電子政務發展規劃,繼續深化公共數據和電子政務工作的頂層設計。省政府辦公廳近日已印發《浙江省深化“互聯網+政務服務”工作方案》(浙政辦發〔2017〕22號),進一步明確了今后幾年的目標任務。繼續健全公共數據和電子政務工作機制, 建立和完善建設項目管理與績效評價機制,加強標準化建設。圍繞公共數據歸集共享、電子政務云平臺管理、電子文件和電子證照應用等重點領域,抓緊制訂和完善一系列配套制度,使《辦法》的貫徹實施更具可操作性。
原標題:一部對“互聯網+政務服務”和大數據建設具有里程碑意義的立法
作者:陳廣勝
作者:陳廣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