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5日,2023全球數商大會在上海開幕。本屆大會以“數聯全球、商通未來”為主題。上海市委副書記、市長龔正出席大會并宣布大會開幕。國家發展改革委黨組成員,國家數據局黨組書記、局長劉烈宏,上海市副市長陳杰發表致辭,并參加了上午的主論壇。中國工業經濟學會會長、中國數字經濟學術年會主席團主席江小涓教授出席了開幕式,并以《數據交易與數據交互:頂層設計與探索創新》為主題在上午的主論壇發表主旨演講。
現將演講的主要內容分享如下,以饗讀者:
數據交易與數據交互:頂層設計與探索創新
一、數據作為生產要素的獨特性質及工作部署的輕重緩急
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首次明確了數據做為生產要素的性質,并可以按貢獻參與分配。去年《關于構建數據基礎制度更好發揮數據要素作用的意見》(以下簡稱“二十條”)發布,進一步推動了數據做為生產要素相關理論研究和實踐探索的進展。
我國是首個將數據列為生產要素的國家,國際上亦無先例。將數據作為生產要素看待,數據產權、數據市場、流通交易、數據收益等經濟學相關的概念和內涵等就成為理論研究的重要焦點和實踐工作的重要遵循。同時,數據有許多獨特性質,理論和實踐都需要探索創新。
數據作為生產要素有許多獨特性質,包括多主體生產因而確權困難,多場景復用因而具有非排他性等公共品的特點,敏感信息多特別是承載了大量個人信息,減損貶值快因而非實時性數據有用性較差,交易和交互兩種流通渠道對規則和制度的訴求差異較大等。
因此,在“二十條”的起草制定中,針對數據要素這些與其它生產要素不同的特點,文件的重點是構建起主要架構,即所謂的“四梁八柱”。許多更具體的內容,都需要不斷探索發展,并從有社會有較多共識、實踐有迫切需求、符合數據要素特征這幾個維度出發,決定工作推進的輕重緩急。以下幾點是重要考慮。
不回避“所有權”,但更強調持有權、使用權、經營權?!皵祿畻l” 提出探索數據產權結構性分置制度,從而在總體框架上采用結構性分置,具體操作上采用分類分級確權授權使用,創造性提出建立數據資源持有權、數據加工使用權和數據產品經營權“三權分置”的數據產權制度框架,構建中國特色數據產權制度體系。
處理好場內交易和場外交互的關系。數據流通使用,既有通過數據交易所形式的場內交易,也有企業與企業之間直接發生的數據交互。明確、完善和規范數據流通規則,構建促進使用和流通、場內場外相結合的交易制度體系。
強調公有數據開放共享,也為開發利用留下空間。公共數據體量巨大、價值含量高,“數據二十條”提出,“推動用于公共治理、公益事業的公共數據有條件無償使用,探索用于產業發展、行業發展的公共數據有條件有償使用?!?/p>
強調把安全貫穿數據治理全過程。構建政府、企業、社會多方協同的治理模式,創新政府治理方式,明確各方主體責任和義務,壓實企業的數據治理責任。
二、數據交易和數據交互:數據流通的兩條主線
1、場內數據交易:創新制度規則和交易嘗試起步
“二十條”發布后,各地發展熱情高,數據交易所快速增加,到10月底已經超過48家。從各地數據交易所的定位看,總體上是制度建設和規則建構先行,包括登記、確權發證(持有權、使用權、經營權)、價值評估、公共數據開放和運營、數據鏈建設、數據安全體系建設等快速推進。但數據交易量有限,仍在嘗試性起步階段。
沒有交易訴求為何“入場”?因為有數據資產化和金融服務訴求。為什么許多沒有交易發生甚至沒有明確交易需求的企業進入數據交易所,較為普遍的期待是數據能夠被確權評估入表,成為數據資源和數據資產?!皵祿Y產”可以增加企業信譽和改善資產負債表,不過最有共識的期待是可以發揮融資作用。但金融業較為普遍地認為數據資產帶來挑戰和機遇都很大,需要積極謹慎研究,發展與安全并重。這種想法可以理解,例如一筆估值數千萬的“數據資產”用于抵押貸款,到期不能還款,而用于抵押的“數據資產”又迅速貶值,風險如何控制還需要實踐探索。
2、場外數據交互:多種場景拉通支撐業務擴展
數據的交互利用是數據流通更為廣泛使用的商業模式。數據或數據產品并非用來直接“交易”獲利,而是為了業務發展。也就是企業和組織通過與內部各方和業務相關外部各方共享數據來支撐業務打通和創造價值,各方共享業務發展帶來的利益。數據交互的主流模式是API模式,即通過應用程序接口拉通數據,這種模式允許不同的應用程序或系統之間進行數據交換和集成。以實現數據流通和共享。API模式在數據流通中的應用非常廣泛,它可以幫助實現數據共享、數據交換、數據遷移、數據同步等功能。
API模式下,并沒有上面所講的“數據交易”發生。因此數據持有方對確權、估值、數據保護等第三方服務需求不居于突出地位。隱私保護、數據安全等成為企業自身責任,企業不斷完善加密、匿名化和安全協議等技術來確保用戶數據的安全和隱私。下面我們分別看各類平臺的數據交互情況。
首先是2C的平臺,數據用于全鏈條業務和跨界業務打通(數據交互)而非用于出售數據(數據交易)。例如跨境電商平臺有海量實時數據,但并非用數據“交易”的方式來利用數據,而是全鏈交互從訂單到交付全鏈條數據拉通,支持平臺全球業務發展和生態圈拓展。
其次是產業互聯網平臺,數據交互支持全鏈條業務打通。例如產業互聯網,從M到P到C全流程全鏈條打通,鏈上大中小型企業和用戶一體化鏈接融通,支持全鏈條業務發展。
再次是數據出境流通,依然是交互為主拉通全球業務。例如跨境金融服務、供應鏈管理、直播帶貨、數字內容等。
即使考慮到人工智能技術的發展,目前看,數據流通似乎更傾向于用交互方式促進業務發展,而非用“交易”方式形成數據要素市場。
同時,場外也有大量數據交易,前景廣闊。所有“智能化轉型”都需要數據全過程參與。有些企業采用專業數據生產商提供數據庫,有些企業購買數字化轉型解決方案。由于隱私保護或其它政策限制或競爭關系,一些領域數據無法匯聚或拉通,數據服務商提供聯邦數據和計算解決方案,私有化部署,數據不動算法動。這個過程中有大量的數據服務商存在,有大量商機,但目前主要采取需求方與生產方直接交易的方式。
三、公共數據:開放共享還是開發利用
首先,公共數據開放共享是基本要求。
政府和各類公共部門及公有企事業單位生產存儲大量數據,而且是高質量數據,但開放共享不夠,數據利用效率不夠高。政府數據開放是社會數字化程度的重要標志,開放對提升政府公信力、降低社會成本,帶動數字經濟發展有重要作用。
公共部門的數據特別是政府數據,源自政府各類政務行為,原則上應該在保證數據安全的前提下對社會開放和共享。目前在政務服務平臺和數據政務專區兩類用途下發揮了積極作用。公共數據開放共享還有很大空間。
但實踐表明,公共數據有條件的開發利用既有一定的開發收入,又能夠調動相關企業和機構的積極性。以下幾種情況較為常見,一是有些原始數據不能直接使用,需要做成數據產品,有開發成本,商業化開發利用有利于調動積極性。二是有些公共數據并不被廣大公民和市場主體所需要,而是某類企業運營需要,“用者付費”在這類政府服務中是合理選項。三是有些公共部門是企業性質,例如供電供水供氣的企業,還有各類國有企業,有償提供數據產品也是合理行為。因此,“二十條”規定了針對行業企業所需要的公共數據,可以有條件的開放利用。
四、強調幾個觀點
1、對數據交易和數據交互兩種流通形態的關注要更加平衡。數交所的聲音政府易于聽到,要更多關注數據交互這種數據要素發揮作用的形態。這個渠道的重點目前不是“確權”“估值”“入表”這些流程,而需要解決匿名化標準、隱私保護責任邊界、數據跨界跨境流動、數據安全技術開發、大企業數據壟斷等問題,數據主管部門和數據服務商都需要給予更多關注。
2、數據出境便利與安全的關系要更加平衡。我們目前主要采用逐單核準模式,有利于數據跨境流動安全,但對政府和企業來說都負擔重、效率低。要將審核數據與審核企業數據合規能力相結合,提高數據安全監管的效率。國際經驗看,國際集團企業內部具備合格數據管理能力,數據可以在集團內部進行數據跨境傳輸。企業之間數據跨境傳遞,有企業合規標準和數據標準合同兩類約束機制,確保個人數據受到有效保護。
3、在公共數據開放共享和開發利用之間保持平衡。目前多個省市都成立了公共數據服務專業機構,統籌公共數據的開放共享和開發利用。在堅持政務數據開放共享為原則的基礎上,允許多種形態的探索創新,使更多數據得到有效使用,同時接受政府和社會各方面的監督,規范服務行為。
4、關注超越“要素市場建設”的重要問題。從數實孿生角度看,數據的重要性遠不止“生產要素”。當所有產業、所有人類可感知的物理空間和行為動作全部數據化后,物理世界就完成了數據全納:所有物體、行為和過程都可以用數據形態表達,標志智能時代全面來臨。此時,一個生產過程出現多重產出:實體產品、數字孿生產品和智能化經濟社會形態。后者的應用場景更加廣泛,而且能夠累積、利用、挖掘和涌現,對經濟短期增長和長期結構、對人類衍生發展和社會結構都產生重要影響。例如人工智能生成內容(AIGC)大模型所需要的海量和高標準語料庫問題涉及數據開放問題,例如數據相關的經濟社會秩序和科技倫理問題等,都需要政府引導共識和全社會共同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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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脈,是大數據治理、數字政府、營商環境、數字經濟、政務服務、產業服務等領域的專業提供商。創新提出“軟件+咨詢+數據+平臺+創新業務”五位一體服務模型,擁有營商環境流程再造系統、營商環境督查與考核系統、政策智能服務系統、數據基因、數據母體、產業協作平臺等幾十項軟件產品,長期為中國智慧城市、智慧政府和智慧企業提供專業咨詢規劃和數據服務,運營國脈電子政務網、國脈數字智庫、營商環境智庫等系列行業專業平臺,廣泛服務于發改委、營商環境局、考核辦、大數據局、行政審批局、優化辦等政府客戶和中央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