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信息技術的迅猛發展與數字技術的指數型革新,我們正在經歷一個互聯網熱潮方興未艾,大數據浪潮洶涌而來的快速變革時代。一方面,我們享受著網絡與技術帶來的跨越時空的便捷、秒速運轉的效率和海量更新的知識;另一方面,我們也無法擺脫在網絡世界中遭受惡意攻擊的擔憂、晦暗權力的裹挾和無所遁形的恐懼。在網絡社會已成為重要社會形態,線上生活已占據人們生活主流的今天,有鑒于此,本文嘗試將網絡社會納入政府治理的宏觀框架,討論線上生活存在的公共難題,提出線上政府的構建設想,分析線上政府的治理機制,致力于實現網絡社會的法治化治理。

  一、網絡社會特征及其治理困境

  自20世紀90年代互聯網引入中國至今,互聯網的快速發展使中國社會留下了互聯網時代的深刻烙印,不止于此,一個以網絡應用為基本特征、與傳統社會既分離又關聯的中國網絡社會正在形成。網絡社會吸引了許多中外研究者的探究目光,對網絡社會的認識和研究也經歷了從基于物理設備架構的網絡空間到作為一個新的社會形態的網絡社會的發展過程。技術架構的網絡空間為網絡社會提供了新的互動路徑和運行邏輯,而新的社會形態又為網絡社會注入了意識形態和文化氛圍,使網絡社會融合了網絡技術與傳統社會特征的同時,還產生著奇妙的組織反應,演變出更為復雜和深刻的社會特性,體現為流動性、隱匿性、共態性和公共性的社會特征。

  流動性意味著網絡社會在信息流動、關系流動、人員流動和資本流動的速度和廣度上都超越了傳統社會。鮑曼曾將當代社會的特征總結為“流動的現代性”,[1]網絡社會的發展無疑從空間拓展和技術提升上為社會的流動性提供了助力??ㄋ固卦诜治鼍W絡社會中提出了“流動空間(space of flows)”的概念,[2]網絡社會中一切事物都圍繞信息、資本、技術的流動而建立起關系結構,網絡空間通過網絡節點和核心之間的流動實現其信息化、社會化,并與其它空間發生著動態的權力關系和資本關系。網絡節點之間快速的信息交換與關系流動還使得傳統的權威中心難以牢固確立,使網絡社會呈現出無中心、扁平化的特點,權威可以隨時建立,流動性又能將其隨時擊破,網絡社會呈現出比傳統社會更為復雜的運行模式。

  隱匿性既表明網絡社會的運行機制處于“黑箱”之中,也喻示著網絡社會的權力運行法則遁于無形。網絡社會中信息、資本、關系的流動背后依賴的是算法的推動,算法本身的技術壁壘以及產權保護使得推動網絡社會運行的算法難以透明,且隨著社會復雜性的提升算法也變得越來越復雜。復雜算法的存在使網絡社會成為一個“黑箱”,“雖然我們可以獲得黑箱的輸入和輸出信息,卻無法弄清楚輸入數據如何變為輸出數據”。[3]在這個黑箱之中,突破了傳統基于信息控制的管理體系中對權力的配置和約束,實現了權力的隱身。在符號化、流動化和意義建構的網絡空間之中,存在權力主客體交換的隨機性,權力的客體可能意識不到權力關系的存在,權力就能在認知以外和無意識的層面上實現,完成自身的隱身。[4]而在這個過程中,價值觀、特權就被隱藏在了算法的編碼規則之中。

  共態性意指網絡社會是虛擬社會與現實社會的混合形態,虛擬空間與現實社會密切融合,形成了既互相獨立又相互影響的高度結合的共生存在方式。[5]對于網絡社會的屬性,既有人認為網絡社會應是純粹的虛擬社會,因而不需要政府的監管和法律的保護;也有人認為網絡社會就是現實社會的延伸,需像現實社會一樣加以事無巨細的管理。事實上,網絡社會既具備了與現實社會不同的虛擬性特點,又無時無刻與現實社會產生著高度關聯。一項線上行動的完成,線下環節往往是其不可缺少的一環,在網絡上發表言論的是現實中真實的個體,網絡交易的最終完成倚賴線下的貨物流動……離開了線下的真實社會,資本、技術、人員就成為空話,網絡社會便會失去其存在的意義。也正因為如此,網絡社會與現實社會之間的互動關系,在網絡治理中變得尤為重要。

  公共性意味著網絡社會在傳統的社會公共領域之外,培育出了一個新的公共領域。哈貝馬斯筆下的公共領域是介于公權領域和私人領域的中間地帶,“在這個領域中作為私人的人們來到一起,他們在理性辯論的基礎上就普遍利益問題達成共識,從而對國家活動進行民主的控制”。[6]網絡社會改變了傳統的信息傳播和交流模式,強化了網絡媒介的公共性,在削弱精英對輿論的主導地位的同時為普通民眾的交往與互動提供了全新領域。[7]網絡公共領域的形成使網絡社會具有了政治空間、公民社會的部分特征,在為民眾提供大規模討論場域的同時挑戰著政府的治理能力及其單方治理的合法性。

  網絡社會的流動性為人們的社會交往和生活改造提供了便利,公共性為意見的自由表達和群體的力量集結提供了通道,網絡社會迅速成為人們生活交往的重要場域。截至2016年底,中國“.CN”域名注冊保有量超過2000萬,居全球國家域名首位;中國網民規模達7.31億,人均每天上網時間達4小時。[8]在線上生活成為我們引以為豪的時代標志的同時,不能忽略的是網絡社會的隱匿性還潛藏著對社會公平尺度的價值拷問,共態性也隱喻著網絡社會與現實社會的碰撞磨合,網絡社會的運行中出現了許多公共危機與治理困境,制約著網絡社會的有序運行和良性發展。

  公民與網民的身份錯位。網絡社會的共態性體現了網絡社會虛擬與現實結合的特性,網絡社會中的虛擬身份——網民在現實社會中對應著實體身份——公民。但網民與公民的身份并非是一一對應的,一個公民在互聯網中可能衍生出多個網民身份,而由公民化作的網民在言論、行為上能夠展現出同公民本人言行的巨大差異,甚至表現出多重人格。正是由于公民與網民在身份上的非對稱性,網民在網絡社會中對言論的真實性和行為的合法性意識較為薄弱,同時公安機關對網絡謠言、網絡犯罪等違法行為存在難以追蹤、取證并落實到公民身份的懲處上等問題,以致網絡謠言、網絡犯罪近年來呈高發增長趨勢。

  地域與網域的對接失調。網絡空間作為在信息技術基礎上創設出來的虛擬空間,具有空間上的無限性,當治理活動從網絡社會延續到現實社會時,網域的無限性同傳統的基于地緣的屬地管理之間就出現了對接上的困難,導致網絡上的治理問題無法準確與現實社會中的轄區對應解決。地域與網域的對接失調在打擊網絡違法犯罪行為的過程中尤其突出,違法犯罪行為發生地與違法犯罪行為結果地相分離是網絡違法行為的顯著特征,違法犯罪行為發生地、結果地與違法犯罪活動藉由的網絡平臺往往分處幾個不同的管轄地域,公共部門尚未對此形成規范的職責分擔機制和部門間協調機制,導致一方面網絡違法案件大量積壓在網絡平臺公司的注冊地,使當地公共部門不堪重負;另一方面同一轄區公共部門間的聯動也因改革進程、案件處理能力的不對等而出現協調困難。

  線上與線下的管理失序。網絡社會創造出了許多傳統社會未曾出現過的交往場景和互動方式,同時也對傳統社會已有的交往場景和互動方式進行了拓展和延伸。我國目前對于線下生活已形成一套全面而系統的管理模式,但這樣的管理模式在線上生活中可能會遭遇不適,一方面線下的管理模式可能無法應對線上新創設的場景和互動方式,另一方面對同樣的管理場景也可能難以實現線下與線上的一致性管理。例如傳統保障社會安全的技術手段更多針對的是防范暴力的襲擊,而線上的網絡安全則聚焦于防止數據的攻擊,對于網絡安全的全新內涵,線下的安全保障體系自然出現適用性上的障礙;又例如線上經濟活動是對線下經濟活動的拓展和延伸,商品的買賣和利潤的獲取都應繳納相應稅款,但由于場景和交易方式的變化,線上經濟活動的稅收問題仍然亟待解決,出現線上與線下的管理失序。

  公域與私域的分野消弭。網絡社會不僅將“公”與“私”融入同一場域之中,也使公域與私域在技術進步與交往便利之下不斷侵入對方邊界,網絡社會中公域與私域的界限漸漸消失。隨著信息技術的不斷進步和大數據分析能力的不斷提升,網絡社會中的個人變得越來越透明,公權力對個人隱私的窺探、采集和分析將會成為難以阻止的可能;而網絡社會的包容性又使個人參與公共事務、引導社會輿論、成為意見領袖變得越來越容易,私事公化的情形常有發生。網絡社會中公域與私域的界限將日漸模糊以致消弭,對公域秩序的沖擊和私域隱私的侵犯將成為新的問題。

  網絡社會作為新的社會空間,并非獨立運行于網絡的虛擬世界,而是與現實生活產生著千絲萬縷的聯系,深刻的改變著社會權力結構與交往關系。正因為如此,公共部門有責任對網絡社會的運行秩序加以管理,對網絡社會中出現的公共危機加以化解。在線下管理體制與線上生活實際存在諸多沖突的情況下,如何構建適應于網絡社會的治理體系,實現線上生活與線下生活的完美銜接,推動網絡社會與傳統社會和諧一致發展,是現代政府需要探索和解決的問題。

責任編輯:qinpe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