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6日,“聚焦建設‘五個中心’ 檢察在行動”上海檢察機關系列新聞發布會在上海市普陀區人民檢察院(簡稱普陀區檢察院)舉行,圍繞“做實‘檢察護企’ 以高質效檢察履職助力法治化營商環境建設”主題,會上發布了《護航法治化營商環境建設十項舉措》《涉企業刑事犯罪情況通報》《涉企業刑事法律風險防范提示》。
法治是發展的重要保障,是最好的營商環境。普陀區檢察院聚焦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營商環境建設,健全完善“檢察護企”長效機制,圍繞依法懲治影響法治化營商環境建設相關犯罪,打好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訴訟等“四大檢察”組合拳,做實對各類主體一視同仁對待、依法平等保護,努力做到護好一企,促治一片,惠及一方。
《涉企業刑事犯罪情況通報》顯示,涉企業刑事案件數量總體呈上升趨勢。2019年至2023年,普陀區檢察院共受理各類涉企刑事案件835件1645人,所涉及罪名主要集中在侵犯商標權的知識產權犯罪、合同詐騙、非法經營等擾亂市場秩序犯罪,企業內部人員實施的職務侵占、挪用資金等侵犯企業利益的犯罪。通過對涉企刑事犯罪案件進行全面分析,企業涉刑事風險主要集中在市場交易、商業競爭、資金融通以及知識產權保護等四個方面:
市場交易環節違規經營方面,在產品生產、銷售、對外貿易、合同訂立履行等環節,企業逾越依法經營、誠信經營的紅線,且風險防范意識較低,容易引發詐騙、合同詐騙乃至非法經營的雙向刑事風險:在合同訂立履行的過程中,夸大自身履約能力,使用欺詐手段,誘發合同詐騙的刑事風險;或由于對合同內容、合同相對人的審查疏失,成為詐騙犯罪的受害者。對此,檢察機關提示,企業應當秉持誠信經營的理念,產品的生產、銷售須恪守行業質量標準;在對外貿易的過程中,不能心存僥幸偷漏稅款、走私貨物;在合同的訂立、履行以及其他業務往來過程中,不能為了達成交易目的而實施欺詐行為或事后逃避履行;此外,拓展業務范圍應有限度,超出核準范圍時主動備案。
對于商業經營中公平競爭意識薄弱,在商業競爭環節,出于獲取交易機會、自身利益最大化的目的,企業可能通過商業賄賂、損害他人商譽、虛假廣告、串通投標等不正當手段損害他人的利益,擾亂市場秩序,從而引發賄賂犯罪、不正當競爭犯罪的刑事風險。對此,檢察機關提示,企業應當嚴格避免賄賂行為,杜絕利用職務便利索取或收受好處費的行為,對合理范圍內的交易折扣或傭金,應當如實入賬,同時樹立良性競爭意識,正確把握宣傳推廣的尺度,遵守投標活動的規范,依法依規參與市場競爭。
在資金融通不規范方面,企業為了追求資金收益,不惜將融資款再次用于借貸或其他非法活動,引發非法吸收公眾存款與貸款詐騙等多種刑事風險;或為謀取不正當利益,將自有的資金賬戶出借他人,幫助其他違法犯罪分子轉移財產;或為了后續推廣自身產品或精確識別目標群體,侵犯數據、信息權益的違法犯罪行為;或心存僥幸,弄虛作假,引發逃稅、抗稅、虛開發票與隱匿、毀壞會計資料等涉罪風險。對此,檢察機關提示,企業應當注重融資行為的“全流程規范”,審慎運用自有閑置資金進行投資活動,并在依法經營的同時,積極履行公民個人信息保密義務與納稅義務,讓資金融通活動在陽光下進行。
知識產權保護的觀念不足,侵權行為頻發,知識產權領域的犯罪抬頭。表現為權利邊界意識缺失,不尊重他人知識產權成果,甚至肆意泄露商業秘密。不僅涉及民事侵權賠償,還可能引發假冒注冊商標、假冒專利、侵犯著作權與侵犯商業秘密等刑事犯罪風險。對此,檢察機關提示,在司法機關持續加大知識產權侵權行為懲治力度的背景下,企業應當樹立知識產權保護意識,格外注重防范侵犯知識產權的相關行為,在法律以及權利人授權的范圍內妥當使用商標、專利與他人作品,并切實履行保密義務,規避侵犯知識產權的刑事風險。
普陀區檢察院立足檢察職能,針對涉企刑事案件反映出的問題提出對策建議:注重對各類市場主體依法、平等保護,以檢察履職為驅動,提高辦案質效;以權益保障為導向,優化公平競爭法治化營商環境,充分運用法治力量保障企業合法權益;以“檢察護企”為抓手,緊貼法治需求,提升法律服務能級;以源頭治理為切入,有針對性制發檢察建議,促進行業治理、系統治理;以制度供給為牽引,深化知識產權綜合司法保護,助力打造“中華武數”科創品牌,為打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的一流營商環境添法治砝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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