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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檢:對小攤小販、小微企業處以高額罰款不符合法律精神
7月8日,最高檢舉行“行政檢察與民同行 助力法治中國建設”新聞發布會。會上最高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張雪樵指出,實踐中對一些小攤小販、小微企業的行政處罰違反“過罰相當”原則,處以高額罰款,既不符合法律精神,不符合公平正義的要求,也損害了當事人的合法利益,甚至嚴重影響了當事人的生產生活,不利于他認識錯誤、改正錯誤,建立對法治的信賴,檢察機關應當依法開展法律監督。
上海市生態環境領域輕微違法行為不予行政處罰典型案例
近年來,為持續優化營商環境,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根據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和生態環境部授權,本市生態環境部門推出了一系列改革措施,取得良好成效。為進一步提高企業對改革成效的知曉度,我們將政策措施和優秀案例進行集中展示。
國脈智庫《營商環境周刊》(第141期)—營商環境視域下行政處罰“首違不罰”制度的困境與完善
《營商環境周刊》每周1期,每年48期,內容包含營商環境、互聯網+政務等方面政策、動態、優秀案例、理論探討、行業專題等內容。
優化營商環境 探索包容審慎監管 15種違法情形擬納入免罰清單
北京市優化營商環境又有了新舉措。市發展改革委近日對《北京市發展改革系統不予行政處罰事項清單(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據介紹,相關部門結合執法工作實際,綜合考量當事人的主觀過錯、涉案金額或財務數量、違法行為社會危害性等,梳理出15種納入免罰清單的違法情形。
持續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上海將全面推行輕微違法行為依法不予行政處罰
近日,上海市印發《關于全面推行輕微違法行為依法不予行政處罰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在前期探索實踐基礎上,將全面推行輕微違法行為依法不予行政處罰(以下簡稱“輕微違法不予行政處罰”)?!吨笇б庖姟肥鞘姓?022年度重大行政決策事項,對深化法治化營商環境建設具有重要意義,將自8月20日起正式實施。
央行修訂發布執法檢查程序規定和行政處罰程序規定 明確電子數據的法律效力
中國人民銀行官網今日發布消息,2022年4月14日,中國人民銀行公布新修訂的《中國人民銀行執法檢查程序規定》和《中國人民銀行行政處罰程序規定》(簡稱《執法檢查程序規定》《行政處罰程序規定》),將于2022年6月1日起施行。
天津:行政處罰信用修復“一口受理、一網通辦”成效初顯
為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今年以來,天津相關部門大力推進信用修復工作,持續推進行政處罰信息信用修復“一口受理、一網通辦”改革,取得初步成效。今年1至8月,全市已完成行政處罰信用修復申請超5500件,日均完成修復35件,比改革前增長200%。
地方信用立法的探索模式研究
在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總體布局下,國家對出臺綜合性的《社會信用法》寄予厚望。然而,當下的立法條件尚未成熟,社會信用體系內部的諸多制度尚未啟動,作為社會信用體系基本法的《社會信用法》的制定不宜操之過急。本著高效規制與節約成本的原則,地方可在既有行政法秩序下率先啟動對失信懲戒制度的法治約束,依靠“行政三法”的地方立法經驗,對信用懲戒措施進行類型化處理。其中,應著重考察《行政處罰法》的立法理念,對失信懲戒進行嚴格的法律控制。
完善行政處罰制度 加強法治政府建設
對行政處罰法進行修訂是為了貫徹落實黨中央重大改革決策部署,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加強法治政府建設,完善行政處罰制度,解決執法中遇到的突出問題。本次修訂是該法自1996年頒布實施25年來的首次全面修改。
沈陽推出全領域1725項“免罰清單”
4月1日,從市政府新聞辦舉行的專題新聞發布會上獲悉,為打造“辦事方便、法治良好、成本競爭力強、生態宜居”的營商環境,市司法局牽頭梳理了《沈陽市全領域包容免罰清單》(以下簡稱《清單》),計劃于今年5月底前,分四個批次向社會發布實施。目前,第一、二批次涵蓋12個部門的919項免罰事項《清單》已經出臺,今后對“清單”所列的違法行為將不予行政處罰。
天津實現信用修復“一口受理、一網通辦” 優化營商環境再提速
日前,為切實解決市場主體信用修復多口申請、多頭辦理的問題,由市發展改革委聯合市市場監管委起草,組織市誠信建設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和其他相關單位共同研究制定的《關于完善行政處罰信息信用修復機制 保障信用主體權益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正式印發施行,實現了行政處罰信息信用修復“一口受理、一網通辦”,該項改革舉措在全國領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