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稅務總局黨委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和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巡視整改的重要論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領悟“兩個確立”的決定性意義,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深入貫徹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的《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21—2025年)》和中辦、國辦印發的《關于進一步深化稅收征管改革的意見》,切實加強稅收法治建設,高質量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稅務實踐行穩致遠?,F將2024年稅收法治建設情況報告如下:
一、深入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
(一)扎實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稅務總局黨委深入學習領會習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義、精神實質和實踐要求,認真貫徹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委員會歷次會議精神,結合稅務工作實際開展交流研討,研究法治稅務建設工作要點等重要事項,推動領導干部尊法學法守法用法,確保始終在法治軌道上推進稅務領域改革發展。組織開展全國稅務系統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輪訓暨黨紀學習教育讀書班和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精神培訓,進一步引導廣大黨員干部自覺用習近平法治思想武裝頭腦、指導實踐、推動工作。
(二)堅持黨對稅收法治建設工作領導。稅務總局黨委深入推進政治機關建設,扛牢推進稅收法治建設責任,建立“一把手”負總責、班子成員分工負責、各部門協同配合、層層督進、環環緊扣的貫徹落實工作機制。扎實開展習近平總書記“7·9”重要講話發表五周年系列重溫活動,著力推動各級基層黨組織全面進步全面過硬。著力深化政治機關建設,全體干部職工“同上一堂課”,推進黨的領導更加有力有效。
(三)全面落實第一責任人責任。稅務總局黨委主要負責人嚴格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帶頭學法講法,多次主持召開黨委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擴大)會議,深入理解把握習近平法治思想的基本精神、基本內容、基本要求,并研究提出貫徹落實措施。各級稅務局將稅務機關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情況列入年終述職內容,確保習近平法治思想貫穿稅務工作始終。
(四)深入推進巡視整改見行見效。堅持提升政治站位、強化政治自覺,主動接受并積極配合中央巡視,為營造風清氣正稅收法治生態提供堅強保障。切實抓好中央巡視整改工作,扛牢整改政治責任,針對中央巡視指出稅收法治化建設方面的突出問題,認真研究制定整改措施,上下聯動不等不靠抓好整改落實,深化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推動稅收法治建設向縱深發展。
二、依法履行稅務部門職責
(一)依法依規組織稅費收入。始終堅持依法依規征稅收費、堅決不收“過頭稅費”,積極探索構建新型收入預期目標管理機制。有序推進基本養老保險全國統籌,研究規范非稅收入征管,提升社保非稅工作質效。全年組織稅費收入占國家財政預算“四本賬”的比重約80%,切實保障國家財力。
(二)積極落實和規范稅費政策。狠抓稅費支持政策精準落地,現行支持科技創新和制造業發展的主要政策全年減稅降費及退稅超2.6萬億元,積極助力新質生產力加快發展。與財政部、海關總署建立部際協調會商機制,規范優化稅收政策解釋,增強稅收政策執行統一性確定性。配合推出穩定房地產市場的稅費政策并抓好落實。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會同財政部對現行優惠政策開展評估論證,提出分步規范的建議。
三、不斷完善稅費法律規范體系
(一)積極推動稅費立法。持續落實稅收法定原則,增值稅法已于2024年12月25日經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三次會議通過,現行18個稅種已有14個稅種立法。推動消費稅法和稅收征管法修改列入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立法規劃一類項目。研究修訂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不斷提升社會保險費和非稅收入征管規范化、法治化水平。
(二)持續規范稅務規章管理。修訂完成《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積極推動《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管理辦法》《涉稅專業服務管理辦法(試行)》出臺,加快推進《欠稅公告辦法(試行)》修改,更好適應稅務執法需要,維護納稅人合法權益。
(三)不斷加強稅務規范性文件管理。貫徹落實《稅務規范性文件制定管理辦法》,嚴格履行稅務規范性文件合法性審核、合規性評估和公平競爭審查職責,對稅務總局2024年制發的15件規范性文件進行合法性審核,持續加強稅務規范性文件備案審查工作。
四、持續推進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
(一)積極推動統一大市場建設。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要求,扎實開展違規招商引資涉稅問題專項治理,明確提出“不得出謀劃策、不得參與配合、不得知情不報”的紀律要求,并狠抓督促執行。在東北、西南、西北、中南、華北、華東六大區域分別實現稅務行政處罰裁量基準統一,有力服務全國統一大市場建設。
(二)持續提升稅務執法效能。認真落實中辦、國辦印發的《關于加強行政執法協調監督工作體系建設的意見》,抓實提升行政執法質量三年行動計劃落地,開展稅務系統執法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整治,完善稅務執法責任制相關制度,不斷提高稅務執法水平和稅費治理效能。積極穩妥推行說服教育、約談警示等非強制性執法方式,推動稅務執法寬嚴相濟、法理相融。在全國范圍內推行稅務稽查“說理式執法”,有效化解稅企爭議。
(三)持續加大涉稅違法打擊力度。依托八部門常態化聯合打擊涉稅違法犯罪工作機制,開展“聯合利劍2024”專項行動,虛開騙稅等涉稅違法犯罪勢頭得到有效遏制,重點人群、重點地區監管水平顯著提升。持續健全“雙隨機、一公開”監管機制,有力維護法治公平的經濟稅收秩序。加快構建“總對總”“系統對集團”大企業稅收治理新格局,有力維護法治公平良好秩序。
五、著力優化稅收營商環境
(一)持續優化辦稅繳費服務。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精神,大力推廣實施資源回收企業“反向開票”,有力支持“兩新”政策落地。創新拓展新電子稅務局智能服務場景,推進“高效辦成一件事”,實現96%的辦稅繳費事項網上辦,線下辦稅人數同比下降26%,納稅人平均辦稅時間縮短20%。
(二)深度參與國際稅收治理。深度參與OECD“雙支柱”方案談判和聯合國國際稅務合作框架公約磋商,持續加大相互協商工作力度,為跨境經營納稅人提供稅收確定性,連續15年對外發布《中國預約定價安排年度報告》。著力打造“稅路通”跨境稅收服務品牌矩陣,納入國家海外綜合服務體系。協助香港稅務部門成功舉辦第五屆“一帶一路”稅收征管合作論壇,合作機制理事會成員增至37個,完成與喀麥隆等4國稅收協定國內核準生效程序,我國稅收合作“朋友圈”不斷擴大。
六、深化稅收征管數字化轉型和智能化改造
(一)持續提升稅費治理數字化智能化水平。順利完成鐵路、民航發票電子化改革,正式推廣應用全面數字化的電子發票。在全國上線統一規范的新電子稅務局和智慧辦公平臺,優化決策指揮平臺功能,構建智能辦稅、智慧辦公、智享應用一體化平臺體系,有力推進稅務數字化轉型。
(二)深入推進稅收大數據治理。先后與海關總署、國家醫保局、教育部簽署深化數據共享合作備忘錄并穩步落實,扎實推進多個部門常態化數據共享,持續優化稅收大數據體系。深入推進“用數據、找問題、堵漏洞、防風險、增效能”,著力構建常態化、規范化稅收風險分析和評估核查工作機制,推進稅收風險管理數字化轉型。
七、健全矛盾糾紛化解機制
(一)不斷提升復議應訴案件辦理質量。做實做細行政復議調解工作,2024年全國稅務系統受理行政復議申請5243件,實質性化解爭議的比例比2023年提高3個百分點,進一步發揮行政復議化解行政爭議主渠道作用。持續完善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制度,2024年全國稅務系統新發生一審應訴案件1739件,積極做好應訴工作。
(二)依法依規開展信訪工作。深入貫徹落實《信訪工作條例》,全面推進稅務系統信訪工作法治化。制發全國稅務系統依法依規處理信訪事項導引圖和依法分類處理信訪訴求清單,進一步明確全國稅務系統信訪事項受理、辦理的程序和標準,切實提高信訪工作法治化的能力水平。
八、強化權力運行監督制約
(一)加強權力運行監督。深入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和中央紀委三次全會精神,全面深化完善稅務系統一體化綜合監督體系,制定進一步加強派出機構監督、特派辦監督工作的制度措施,加強對權力運行全過程監督制約和干部全方位監督管理。推動稅務系統省級以下單位開展涉嫌職務犯罪案件管轄和監察措施使用改革試點,持續釋放全面從嚴、一嚴到底的強烈信號。
(二)全面加強政務公開。持續做好重點領域信息公開,主動公開稅務部門履職相關的法律、法規、規章、規范性文件等。全面及時公開各類優惠政策,為納稅人繳費人提供菜單式和一站式服務,不斷助力減稅降費政策紅利精準高效直達。依法規范辦理依申請公開工作,全年稅務總局機關辦結政府信息公開申請266件。
九、夯實稅收法治基礎
(一)加強法治人才培養。首次聯合中華全國總工會舉辦稅務系統職業技能大賽暨練兵比武活動,啟動稅務系統“青馬工程”千人計劃,組織縣級稅務局長和行政執法人員輪訓,稅收法治隊伍更具活力。認真組織稅務執法資格統一考試,注重發揮全國稅務系統公職律師服務重大決策的作用,進一步夯實稅務執法基礎。
(二)強化稅收普法宣傳。認真落實“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開展稅收宣傳月等集中普法宣傳,主動回應關切、解疑釋惑,進一步提升稅法宣傳質效,更好營造稅法遵從環境。
一年來,稅收法治建設取得了積極成效,但還存在一些短板和不足。比如,全面落實稅收法定原則,加快稅費法制化建設仍需加力;落實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部署,統籌推進稅種立法與稅制改革還有不足;少數稅務干部法律素養和依法行政能力需要進一步提升。
2025年,稅務總局黨委將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認真落實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和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精神,以高質量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稅務實踐為主線,以高水平建設效能稅務為目標,以落實中央巡視整改為契機,以深化稅務領域改革為動力,深入實施數字化轉型條件下的稅費征管“強基工程”,一體推進依法治稅、以數治稅、從嚴治稅,更好發揮稅收在國家治理中的基礎性、支柱性、保障性作用,為強國建設、民族復興偉業貢獻稅務力量。
2025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