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培新(華東政法大學副校長)
法治化是營商環境的核心內容和根本路徑。只有確立規則之治,順乎市場規律,將市場通行做法上升為法律法規,市場化才能行穩致遠;只有將國際通行經貿規則,通過一定程序轉變為國內法,產生普遍的約束力,才能實現真正意義上的國際化。
發端于2003年的世行營商環境評估,以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為主線,其評估體系的三大支柱之一,即為“規則框架的完備性”,評估的是規則是否齊備以及規則是否落地實施。
2018年起,上海著力對標世行標準(當時上海占全國的權重為55%,北京權重為45%,而在新一輪世界銀行營商環境評估中,上海是中國唯一的專家調查指標城市),全面推進優化營商環境的工作,每年發布優化營商環境專項行動計劃。2025年2月5日,發布了《上海市聚焦提升企業感受 持續打造國際一流營商環境行動方案》(俗稱8.0方案)。每一次方案的發布,都伴隨著諸多法規規章的修訂。改革成果以制度的方式固化,充分彰顯優化營商環境的法治之力。
為更好整合法治資源,2019年2月,上海市委依法治市辦審議通過了《關于建立上海市優化營商環境法治保障共同體的意見》及其實施細則,整合立法、行政、司法、學界、業界力量,打造“問題發現便捷、原因分析精準、對策供給及時、制度固化有效”的扁平化工作機制,切實高效地解決了營商環境面臨的一系列法治難題。
例如,在法治化營商環境共同體的努力下,上海多個部門共同發布了全國首份省級跨領域市場輕微違法違規經營行為免罰清單,為各類企業特別是中小企業和新業態、創新型企業在發展初期提供了更加寬容的制度環境:對小微企業,免罰減輕了其負擔,給予其進一步成長發展所需空間;對上市公司,免罰避免其因一時無心之失進行負面信息披露,避免后續可能產生的不良連鎖反應,體現了執法“溫度”,已使上千家企業獲益。
2023年,上海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與華東政法大學共建中國法治化營商環境研究院,積極研判世行評估標準,將其作為我國優化營商環境的重要借鑒。2023年6月,世界銀行調整了評估方法論,研究院迅速推出方法論手冊的精準漢譯,并結合我國實際,提出了多項法律法規的修訂建議,積極推進涉企行政執法的制度變革。2024年9月,世界銀行發布了包括新加坡在內的第一批經濟體評估報告,研究院迅速將報告譯成中文,展開比較研究,為我國優化營商環境提供借鑒。
營商環境的優化,既要立足我國國情,又要充分借鑒域外先進經驗,方能保證我國的制度改革始終走在正確的道路上,這也是習近平法治思想“統籌推進國內法治和涉外法治”的要義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