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市場監管總局關于推進企業信用風險分類管理進一步提升監管效能的意見
為有效破解監管任務重與監管力量不足的矛盾,進一步提升監管效能,經國務院同意,現就市場監管系統全面推進企業信用風險分類管理提出以下意見。【詳情】
2.廣東省進一步深化跨境貿易便利化改革優化口岸營商環境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為貫徹落實《海關總署、發展改革委、財政部、交通運輸部、商務部、衛生健康委、稅務總局、市場監管總局、鐵路局、民航局關于進一步深化跨境貿易便利化改革優化口岸營商環境的通知》(署岸發〔2021]85號),全面提升通關便利化水平,持續打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營商環境,實現更高水平對外開放,服務促進國內國際雙循環新發展格局下我省外貿高質量發展﹐提出如下措施。【詳情】
3.廣東省人民政府印發關于推進廣東自貿試驗區貿易投資便利化改革創新若干措施的通知
為落實《國務院印發關于推進自由貿易試驗區貿易投資便利化改革創新若干措施的通知》(國發〔2021〕12號),以制度創新為核心,積極發揮廣東自貿試驗區改革創新引領功能,現提出如下措施:【詳情】
4.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創優營商環境對標提升舉措(2022版)的通知
按照省委關于創建一流營商環境工作部署,經省政府同意,現將《創優營商環境對標提升舉措(2022版)》印發給你們,請加強組織領導,實行清單化、閉環式管理,狠抓工作落實。【詳情】
5.安徽省市場監管局關于印發進一步創優營商環境發展壯大市場主體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為深入貫徹落實全省改進工作作風為民辦實事為企優環境大會精神和《中共安徽省委 安徽省人民政府關于創建一流營商環境的意見》《中共安徽省委 安徽省人民政府關于促進市場主體提質擴量增效的意見》等文件要求,進一步創優營商環境,持續發展壯大市場主體,加快建設現代化美好安徽,提出以下措施。【詳情】
6.河南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河南省“十四五”營商環境和社會信用體系發展規劃的通知
加快營商環境和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是推動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的重大基礎性、戰略性工程,對持續深化改革、擴大開放、促進創新、降低市場運行成本、促進公平開放競爭、推進公正高效監管、激發市場主體活力、增強內生發展動力具有重要意義。根據《河南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二○三五年遠景目標綱要》精神,為全面優化營商環境,完善社會信用體系,編制本規劃。【詳情】
7.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印發自治區以更優營商環境服務市場主體行動方案的通知
為深入貫徹落實《優化營商環境條例》,加快提升全區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營商環境建設水平,進一步激發市場主體活力,增強高質量發展內生動力,對標全國一流水平,結合自治區實際,制定本方案。【詳情】
8.長沙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優化營商環境促進市場主體高質量發展三年行動計劃(2022—2024年)》的通知
優化營商環境促進市場主體高質量發展三年行動計劃(2022—2024年)為全面落實“三高四新”戰略定位和使命任務,大力實施“強省會”戰略,持續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促進市場主體高質量發展,根據《湖南省人民政府關于優化營商環境促進市場主體高質量發展的意見》(湘政發〔2022〕2號),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行動計劃。【詳情】
1.世行公布新營商環境測評體系概念說明
2022年2月4日,世界銀行體系將新的營商環境體系BEE項目概念說明發布到官方網站,并于2022年2月8日至3月8日期間收集相關意見和反饋。【詳情】
2.國家發改委:全力打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一流營商環境
國家發展改革委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在國務院推進政府職能轉變和“放管服”改革協調小組的領導下,在各地區、各有關部門的大力支持下,會同國務院推進政府職能轉變和“放管服”改革協調小組優化營商環境組成員單位,奮力深化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改革,深入推進優化營商環境工作,推動出臺實施了一大批切實可行、管用有效的政策舉措,加快打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便利化一流營商環境。【詳情】
3.充分發揮中國營商環境評價引導和督促作用推動全國范圍營商環境持續優化
國家發展改革委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在國務院推進政府職能轉變和“放管服”改革協調小組的領導下,認真履行優化營商環境組組長單位職責,全面落實《優化營商環境條例》有關規定,扎實開展中國營商環境評價有關工作,推動營商環境重點領域加快改革步伐,持續優化改善全國范圍營商環境。【詳情】
4.胡昌升:優化營商環境要從企業和群眾最不滿意的地方改起、最受益的地方抓起
營商環境只有更好,沒有最好。2月12日,黑龍江省長胡昌升在省管主要領導干部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屆六中全會精神加力推進龍江全面振興全方位振興專題研討班上作輔導報告時說,營商環境直接影響招商引資成效,要制定具有龍江特色的營商環境整體提升方案,推動龍江高質量發展。【詳情】